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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17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浏览量:195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7-07/2017-08-07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2017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经费改革,提高县域经济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和民生科技产业发展,着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7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类别

  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

 

  二、入库对象

  入库对象为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各区、县(市)归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城建交通、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kj.hangzhou.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初审后统一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

  目,不能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及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按规定不允许申报者,不能申报。

  5、市科委将加强项目库的动态管理,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入库项目。入库项目将作为各区、县(市)科技局安排市级因素分配资金的依据之一。

  6、各区、县(市)科技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转发通知中加设相应申报要求,采取事前、事中或事后等方式资助入库项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区经发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负责制作本地区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事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8月7日;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8月12日。

  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胡小庭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1059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政策依据

2015-08-06
杭州市农业科研资金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