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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根据《2014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公告》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引才原则。
坚持“三注重两符合”原则,即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着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引才重点。
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优先引进在计算机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和标准光组件及器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等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或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团队和领军人才。
(三)引才类别。
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均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
技术研发产业化类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重点考量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技术市场成交额及带动相关产值等方面指标。
应用基础研究类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重点考量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研发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其他研发产出,如承担国家级高水平项目、高质量论文发表、核心专利产出及支撑产业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指标。
(四)资助档次及额度。
在确保引才质量的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本年度引进人才的资助档次及额度如下:
1.创新创业团队。
第一档次:世界一流,资助8000万元;
第二档次:国内顶尖、世界先进,资助3000~5000万元;
第三档次:国内先进,资助1000~2000万元。
资助档次、数量及额度根据评审规则及评委评分、推荐结果确定。
资助经费中100万元(税后)为住房补贴,由团队带头人支配使用。
2.领军人才。
每名资助600万元,包括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用人单位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之后。
5.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5年以上,国(境)外引进的平均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国内引进的需将人事或社保关系转入我省用人单位并全职在粤工作。团队成员中的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平均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每个团队此类核心成员不超过1人。
(二)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带头人同时引进的人才)组成。
2.团队成员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且引进后能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3.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4.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人全职在粤工作;鼓励国(境)外引进成员全职在粤工作。
5.“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项目须已完成中试生产工艺研究,并建立质量标准,完成初步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作用机理比较明确,并在团队项目实施3年内获得国家临床试验批件或2年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项目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申请(以获得申请受理号为准)或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优先支持1.1类新药。
(三)领军人才。
1.技术研发产业化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内外承担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
(2)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
(3)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4)主持或主导制定本产业(行业)的国际、国家标准,并成功实施。
2.应用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过发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863、973项目;
(2)近5年在本专业(学科)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
(3)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发明专利;
(4)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鼓励自主创业的团队、领军人才申报本计划。
三、申报评审主要流程
申报——合规性审查——第一轮专业评审——实地考察——第二轮现场答辩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公示与报批
四、注意事项
1. 本通知及申报要求解释权归属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应按上述申报时间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各申报环节时间。逾期未完成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的在线提交的,视为申报无效,相关责任由申报团队及其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3.由于申报附件扫描上传工作量大、耗时长,请各申报团队提前按照附件提交要求准备并上传申报附件,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上传,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报材料的及时提交。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
电话:(020)83163632、83163351、 83163355
传真:(020)8316391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
电话:(020)83134790、83134786
传真:(020)83134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