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知规〔2018〕147号)要求,我市将开展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佛山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网址:http://www.gdbs.gov.cn,点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法人事项—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储备库申报—在“所有单位”选择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搜索—知识产权工作专项,按网上操作指引的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申报材料,并记录下流水号。
请各申请单位将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把申报书电子件和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到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邮箱。其中电子件命名按以下格式要求:“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如“专利执法培训工作项目(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7:00。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项目后统一出具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于9月20日之前把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一同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项目申报主体为市知识产权局的除外;申报主体为市直单位的项目须经单位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
(三)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 | 82340453 2363878634@qq.com
| 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6室 |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 | 86292337 kjj_cqgl@nanhai. gov.cn | 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301室 |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 | 22830308、22830386 928534039@qq.com |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西五楼知识产权和工业设计科 |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 | 88822284 gmjcqk@163.com | 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 | 87721942 ss87736258@163.com | 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经科局104室 |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14日
(联系人:吴海婷,联系方式:8399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