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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管委会经促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的项目申报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个专题。具体的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详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的申报工作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另文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附件1要求,于4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申报单位帐号请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通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于5月5日下班前报我局工业发展科。要求在相关表格及文件、封面、封底加盖企业公章,在侧面盖骑缝章。
(四)项目评审实施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情况及原因。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三)申报单位对政策和申报要求存在疑问的,可向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科室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4。
附件1: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zip
附件2: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评审工作流程.doc
附件4: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咨询电话.xls
附件5: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zip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3月26日
(联系人:韦祎,联系电话:8888 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