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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量:23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17/2020-03-18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文件精神,为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更好依托平台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券管理工作,我局拟遴选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机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负责企业创新券的发放和兑付管理以及服务机构的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创新券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实现线上申报、审查、数据管理等功能。

  (二)开展市科技创新券政策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入库备案工作,包括受理、审查服务机构备案材料,组织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备案专家评审等。

  (四)做好市科技创新券发放和兑付工作,包括对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审查、咨询答疑,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企业兑付材料进行评审等。

  (五)信息收集和整理,包括及时向企业发布市科技创新券有关信息,定期收集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企业的需求或问题建议、资金使用情况和社会反馈等。

  (六)开展创新券相关数据分析统计,研究分析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形成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二、管理机构的遴选条件

  (一)应具有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监理及验收服务机构资格;

  (二)是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在佛山市有分支机构;

  (三)有集聚科技服务机构资源和市内企业资源,具备政策推广、组织实施工作基础;

  (四)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工作基础条件,具备或能快速搭建科技创新券线上申报管理系统,能够确保管理工作及时实施,有科技创新券工作管理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三、其他补充说明

  (一)上述相关工作,我局拟委托1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委托时限拟定三年,总费用不超过100万元。费用每年结算一次,以当年市科技局核准金额为准。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3月18日下午5:00前把通知回执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把扫描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并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0年3月20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四)预算报价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及评审费、会务费、管理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遴选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价格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五)工作方案中应包括各项工作开展的具体举措、人员组成、进度安排、资金预算等内容。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0757-83350885

  电子邮箱:cgzhk@fskjj.foshan.gov.cn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3室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投诉电话:83992260,邮箱:jjjcz@fsiit.foshan.gov.cn。

  附件:通知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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