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武汉市关于下达2020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根据《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发改规〔2018〕2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本批计划共计2744.61万元。其中,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含新型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950万元;重点领域减碳工程(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智慧管理系统建设)753.01万元;2019年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864.8万元、清洁生产企业认定80万元;循环经济基础能力建设96.8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你们据此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和资金的管理。
附件:2020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计划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