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佛经信〔2016〕291号)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129号)等省、市事后奖补有关文件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现就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广东省佛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文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主要奖补2017年度完工(已通过了项目完工评价)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企业。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工评价报告;
(七)财务状况表;
(八)年度纳税申请表;
(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润表(或损益表);
(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申报
企业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本文件要求填写组织相关资料并于5月25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各区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报材料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审核上报
各区和第三方机构要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五部门关于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19号)要求,统一核算标准。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共同编制省、市、区三级事后奖补资金扶持计划,于6月30日前将省、市两级事后奖补扶持计划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2.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报告和技术改造投资情况与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附件3);
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第三方机构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附件4);
4.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5);
5.事后奖补资金审核责任承诺书(附件6);
6.企业主体税收各级分成情况表(税务部门出具)(附件7);
7.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核算明细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附件8);
8.2016年和2017年度区级事后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文件;
9.每个申请事后奖补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三)复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区上报的事后奖补资金扶持计划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联合市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进行审定。
(四)项目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经审定后的事后奖补资金扶持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资金划拨
事后奖补资金扶持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按程序划拨资金。各区区级事后奖补资金由各区负责安排,区级事后奖补资金扶持计划和安排情况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要认真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并做好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网上申报工作,按时录入相关资料。各区要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及第三方机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对各项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并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事后奖补扶持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要求调配第三方机构为各区提供服务,各区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指导协调。
(三)企业申报材料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扫描电子版。
(四)第三方机构要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要对各资料和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核算数据进行反复核对印证,务必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0年5月8日
(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伍卓峰,电话:83995428,市财政局全婵,电话:8328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