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珠海市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商务局经对有关单位申请的2022年口岸建设事项经费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于2021年8月20日向省商务厅申请了22049万元专项经费。2021年12月16日,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2400万元至珠海市财政局,用于珠海市口岸建设。
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根据本次省专项资金(口岸方向)重点支持项目的原则,结合目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需要及涉珠港口岸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市商务局拟对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进行分配,分配方案为:一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00万元;二是拱北海关230万元;三是珠海边检总站170万元(详见附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材料等。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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