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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234号,附件1)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划分
(一)市科技创新局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业务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高新技术科负责;
(二)市科技创新局会同各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组成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附件2);
(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业务日常受理和服务窗口,具体由技术部负责。
二、2022年度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2022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在3~10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市级受理窗口在每月20日下午17:00时截止受理,审查通过的企业将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省科技厅统一公示公告。请各区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评价工作。
三、评价流程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访问“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陆办理。
(二)注册成功的企业可进入“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扫描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通过形式审核的企业将提交至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审核确认后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在网站进行公告同时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一)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级申报受理窗口
联系人:欧阳威,电话:2155011
林国聪,电话:2155069
张 娜,电话:2155019
(二)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苏进伟,电话:2213091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