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荔湾区关于公示2022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评审结果及拟立项情况的通知
关于公示2022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评审结果及拟立项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拟立项情况及拟立项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异议材料递交时间以我局实际收到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逾期递交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人:乔锦杨,020-81309319,陈达君,020-81295520。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104房,邮编:510050。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