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奖励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办法》(南府〔2022〕66号)文件精神,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22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分为五个专题,具体如下:
专题一:重点实验室扶持
对新认定为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0万元、100万元。
专题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
对新认定为企业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专题三: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扶持
对新认定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
专题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采购补贴
对在“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成登记,并成功购买我区科技创新平台及其全资子公司技术研发服务的企业,且签订 技术合同的交易额10万元及以上的,按该合同中买方实际发生的 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五: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奖励
对科技创新平台与我区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且获得省级(含)以上认定的,给予科技创新平台5万元/家的奖励。
二、申报对象
获省级(含)以上创新平台认定的企业、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相关单位。
三、申报材料及编制要求
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
四、申报时间
(一)开放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
(二)申报单位首次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登录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注册账号并按提示提交申报材料。
(三)镇(街道)经发办电子材料初审截止:2023年1月20日17:00前,各镇(街道)经发办登录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完成申报材料初次审查并加具意见,提交至区科学技术局审核。
(四)纸质件受理截止:区科学技术局完成审核后,由企(事)业单位于2023年2月22日17:00前,下载申报书及附件并打印,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受理(注:电子件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企(事)业单位将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送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的短信通知;镇(街道)经发办以该短信通知为准受理纸质件)。
五、联系方式
桂城经发办:杨先生 0757-86792317
九江经发办:曾先生 0757-86589035
西樵经发办:区先生 0757-86863668
丹灶经发办:梁小姐 0757-85431366
狮山经发办:刘先生 0757-86681027
麦小姐 0757-86681890
大沥经发办:姜先生 0757-85562023
里水经发办:陈先生 0757-85662365
南海科技局:邝小姐 0757-86399259
技 术 支 持:扶持通 0757-83282211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