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公布重庆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及市级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及市级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关于申报市级重点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3〕1号)和《关于开展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3〕2号)的要求,经牵头单位自主申报、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及推荐、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评选出重庆三峡绿色智造赋能有限公司(万州区)、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涪陵区)、重庆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北碚区)等3家为2023年度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为市级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能力,以支撑所在区县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基础目标,深耕区域节能降碳,不断扩大智慧能源优化管控服务、系统集成绿色化解决方案供应、优化能源供给等领域市场服务能力,为全市制造业绿色发展提供集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低碳产业培育等“一站式”的绿色制造综合服务。
二、市级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单位要对标行业标杆,不断提升绿色低碳检测、诊断、研究、评价审查、人才培育等方面能力,为推进全市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的数据、技术、决策和人才保障支撑。
三、相关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及市级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强化区县与平台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完善双向服务交流机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做法,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四、市经济信息委将进一步明确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及市级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阶段性目标,实施过程中将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和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展评估,对未达到进度时效要求的任务或发生其他影响任务正常推进事项,及时给予调整或终止。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