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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城街道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量:11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06/2023-06-0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南城街道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精神,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3 年5 月6 日—6 月9 日。


  二、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相关事项

  (一)受理范围

  用人单位符合《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详见附件1),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的人才。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 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 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 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 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8. 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在《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工作,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类别

补贴额度

补贴方式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1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市级“倍增计划”   

试点企业

2万元/人

  备注:1.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2.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表

在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1

电子版

居民身份证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1

电子版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1

电子版

初级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上传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1

电子版

户口本

如选择户籍在莞,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莞,不须提供该项材料(非必要提交材料)。

1

电子版

在莞开户银行卡

建议首先提供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1

电子版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确认和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相关材料,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 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请人须明确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及补贴支付,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二)镇街(园区)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街道人社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条件;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在线审核申报材料。

  (三)报街道审定

  街道人社分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等基本信息在南城街道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南城街道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资金下达拨付

  街道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当年申请的补贴将于下一年度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特别说明

  申请人需按补贴申报要求提供材料,对于户籍、人事档案等信息,个人要严格按规定如实填写及提供。对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

  受理部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

  咨询电话:2805702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

  2023年5月6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3-06-14 |
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拟通过人员公示通告
2023-04-20 |
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松山湖本科、初级职称)公示名单
2022-05-13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2021年沙田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
2022-04-19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拟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2022-04-19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拟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2022-04-15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2021年沙田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
2022-03-03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企石镇​2021年企石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人员公示公告
2021-12-13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南城街道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人员公示通告
2021-11-05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2021年茶山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公示名单
2021-07-23 | 资助企业数:
​关于公布2021年度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第二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