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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3〕14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全国大赛)参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新时代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在全国舞台上展示重庆市博士后风采,持续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三、比赛项目及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来渝(留渝)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 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 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渝(留渝)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 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 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海外(境外)赛。
参赛人员和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注册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 参赛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3. 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四)揭榜领题赛。
揭榜领题赛选手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揭榜者应为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渝(留渝)的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及其团队。
2. 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 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4. 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 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6. 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四、赛事安排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
1. 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全国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2. 重庆赛区选拔赛
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评审专家团队开展项目初选工作。
选拔赛时间:2023年8月上旬
3.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分组别、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4. 全国大赛总决赛
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全国大赛重庆代表团(以下简称重庆团)赴山东省烟台市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总决赛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分组别、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进行评审。
全国大赛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二)海外(境外)赛。
1.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全国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对海外(境外)博士后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8月15日
2.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3. 全国总决赛
在山东省烟台市开展,采用“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分赛道进行比赛,参赛人员可通过现场参赛或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路演。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评审。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三)揭榜领题赛。
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需求发布及揭榜应征等环节依托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全国大赛官网(www.sdhwrc.com)开展。
1. 需求征集及发布
分别征集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对征集到的需求,由市人力社保局择优推荐,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发布。
需求征集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
2. 参赛揭榜
参赛人员针对张榜需求提交解决方案。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参赛人员可通过网站报名系统与需求方进行对接。
参赛揭榜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3.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组织发榜单位与揭榜人员/团队进行对接,邀请知名行业专家等对参赛方案进行书面评审,评选一定数量优秀参赛方案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4. 全国总决赛
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重庆团赴山东省烟台市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总决赛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除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外,大赛执委会还将邀请部分需求方与揭榜方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对接。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四)“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金秋路演。
市人力社保局将遴选优秀项目在“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金秋路演活动中进行展示。
活动时间:2023年10月
五、激励政策
(一)国家激励政策。
1. 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3. 对海外(境外)赛报名结束(2023年8月15日)后专程回国(来华)到比赛现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国际旅费资助。
(二)重庆市激励政策。
1. 在全国大赛获得金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银奖、铜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已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未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获优胜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以上职称激励政策适用于博士后申报从事专业领域的职称序列。
2. 在全国大赛获得金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国家级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市级人才项目。
3. 重庆团博士后符合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条件,则直接进入最终轮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积极参赛的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人员在重庆市博士后各项资助选拔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 对在全国大赛中获奖的重庆团项目,由设站单位按1:1予以配套奖励。
5. 根据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设站单位组织参赛及成效情况,由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择优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写资料须真实、准确、规范。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
(三)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博士后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大赛宣传、报名及需求征集等工作。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3-8815212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