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2023年8月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myfwzxzjn@zhuhai.gov.cn,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西座1603室,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8月25日前,按要求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按要求完成线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需按《申报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
三、本次申报入库项目仅作储备使用,最终资金安排以省商务厅下达通知为准。
四、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周江南,260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