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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境外展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境外展项目)3,999,555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06513、22888290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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