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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量:98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02/2024-02-27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74号),为推动我市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进一步提升服务外包公共服务能力,现正式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指南(此前已印发预通知),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各区项目申报材料务必于2月27日(星期二)前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3995312)


  一、支持对象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必须是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场地设施和经营资质,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情况良好,运营管理能力较高,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当为促进佛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并按照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商务部关于印发<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函〔2022〕106号)相关要求,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登记和录入了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其执行数据。


  二、支持方向

  支持我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升级改造和扩容、运营、维护及开展服务活动等,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事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专项资金所支持项目原则上为已完成的项目,应具备基础性、开放性、公益性的特点,可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提供技术和可持续发展支撑。

  (一)支持综合服务平台发展。

  综合服务平台指一站式、门户型、集成化、公益性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线上和线下服务,主要功能包括服务外包综合资讯服务、全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线上集中展示、编制年度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报告、建设服务外包专家委员会和专家智库、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举办服务外包促进活动等。

  1.申报条件。申报实施主体需具备本地服务外包企业服务经验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能力,行业协会(商会)需获得4A级以上社会组织评级,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熟悉我市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和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

  2.支持范围。对平台建设运营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费用、仪器设备购置租赁费用、软件系统研发费用、内容建设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开展培训费用、专家费用、举办活动费用、调查研究费用、知识产权费用等进行支持,不含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购置费用、人工费用等。

  3.支持标准。根据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分档对申报主体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持,其中:执行总额达到2亿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3亿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4亿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支持。每个申报主体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服务外包平台发展。

  制造业服务外包平台指促进制造业与服务外包融合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任务是搭建服务业与制造业供需对接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细分门类的制造业企业短板弱项和服务需求研究,梳理制造业重点行业卡脖子问题,定期组织举办制造业企业与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合作交流或供需对接活动。

  1.申报条件。申报实施主体具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经验,熟悉我市制造业某一或多个细分行业领域有关情况,可高效开展制造业服务外包需求调查和接发包方资源对接。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

  2.支持范围。对平台建设运营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费用、仪器设备购置租赁费用、软件系统研发费用、内容建设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开展培训费用、专家费用、举办活动费用、调查研究费用、知识产权费用等进行支持,不含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购置费用、人工费用等。

  3.支持标准。根据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分档对申报主体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持,其中:执行总额达到3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5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7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支持。每个申报主体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专业服务平台发展。

  专业服务平台指专业技术领域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广、检验检测、法律咨询、人力资源、融资支持、知识产权、数字服务、共性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品牌推介、国际交流合作、政策研究宣贯、工程技术、工业设计、标准化建设等。

  1.申报条件。申报实施主体需取得从事本专业技术领域相应资质。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

  2.支持范围。对平台建设运营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费用、仪器设备购置租赁费用、软件系统研发费用、内容建设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开展培训费用、专家费用、举办活动费用、调查研究费用、知识产权费用等进行支持,不含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购置费用、人工费用等。

  3.支持标准。根据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分档对申报主体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持,其中:执行总额达到3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5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7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支持。每个申报主体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园区载体平台发展。

  园区载体平台指我市服务外包相关园区载体主办的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主题园区、数字经济园区、其它服务外包相关园区等,旨在支持园区载体组织开展业务对接活动、为本地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申报条件。申报实施主体是服务外包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相关园区载体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机构。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

  2.支持范围。对平台建设运营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费用、仪器设备购置租赁费用、软件系统研发费用、内容建设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开展培训费用、专家费用、举办活动费用、调查研究费用、知识产权费用等进行支持,不含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购置费用、人工费用等。

  3.支持标准。根据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分档对申报主体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持,其中:执行总额达到3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5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7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支持。每个申报主体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人才培训平台发展。

  人才培训平台指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培训机构,主要任务是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设、服务外包从业人员通用素质技能培训,旨在支持人才培训平台为本地服务外包企业不断培训输送人才。

  1.申报条件。申报实施主体需为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取得教育培训资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培训师(教师)不少于10人,开设课程或专业与服务外包业务领域对口,2023年为企业培训输送学员(学生)达到500人以上(含就业、实习、项目合作)。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2.支持范围。对平台建设运营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费用、仪器设备购置租赁费用、软件系统研发费用、内容建设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开展培训费用、专家费用、举办活动费用、调查研究费用、知识产权费用、相关师资费用、课程研发费用、教案设计费用、教材资料费用、实习实训费用等进行支持,不含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购置费用、人工费用等。

  3.支持标准。根据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分档对申报主体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持,其中:执行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3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执行总额达到4000万美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支持。每个申报主体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行业协会(商会)申报综合服务平台还需提供获得4A级以上社会组织评级证明、8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3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申报专业服务平台还需提供本专业技术领域相应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才培训平台还需提供教育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教育或培训许可资质、10名以上专职培训师(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专职培训师(教师)3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4.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附件3)。

  6.申报主体及其服务对象中本地服务外包企业2023年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汇总表(附件4)。

  7.平台为本地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的合同(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或其它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服务收入证明、用户注册截图、入会登记表等)。如申报主体提供的服务外包企业名单与其他申报主体提供的企业名单重复,需额外提交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出具的数据确认说明(附件5)。

  8.项目申请报告。提纲要点如下:

  (1)申报主体概况:包括单位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业务范围、人员情况、获得荣誉资质等。

  (2)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包括平台名称、平台建设运营的背景及目的、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的主要功能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情况、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意义、获得荣誉资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平台投入费用等。

  9.平台有关费用情况及其佐证材料,包括:

  (1)申报支持方向(一)至(四)的,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2)申报支持方向(五)的,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中任一项。

  (3)平台支出费用明细表(附件6),每项支出需说明用途。

  (4)平台支出费用发票及银行回单复印件。

  10.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设有封面和目录,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需编写页码,目录及页码与所附材料对应准确,并在申报材料侧边标注企业名称。

  2.申报材料的封面、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报告需盖公章,项目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需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

  3.需同时提供已加盖公章的纸质件的PDF电子扫描版,以及附件2、附件4、附件6的可编辑文档;电子版文件以“公司名称-材料标题”命名。


  四、申报流程

  请符合基本要求和项目实施主体条件的单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区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材料,填写本区项目资金汇总表(附件7),于2月27日前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局。


  五、负面清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申报项目:

  (一)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补贴条件包括出口实绩或进口替代等。

  (二)支持内容含有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

  (三)支持内容含有工作经费,包括项目评审费用、审计费用、绩效评价费用、公务人员差旅费等。

  (四)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的企业。

  (五)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商务领域中央或者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六)实施单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七)支持期间企业(单位)未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八)支持内容含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