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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征集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家居产品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要求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开展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家居产品焕新工作。目前,智能家居产品拟包括智能净水机、智能洗碗机、智能消毒柜、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智能拖地机器人)、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等12类智能、绿色、节能产品。现面向社会征集1家智能家居产品线上销售平台企业。
一、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须为独立法人企业,且从事智能家居产品零售业务,后续可拓展到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零售业务,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良好的信誉。
2.平台企业或平台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具备相关合法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入选条件。
1.具备过硬的数据技术,能够保障系统交易顺畅。确保商品范围及交易合规,保证资金安全和防范资金套取,做好消费补贴的合规发放、核销等工作。
2.可提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3.拥有成熟的信息系统,确保后台数据真实完备。能够提供全市补贴核销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核销对碰数据、物流信息、分析报告等。
4.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能配套自有资金,专业服务团队,能够积极利用自有渠道开展宣传,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5.拥有成熟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具备闭环处理咨询、客诉、舆情的能力和机制,能够有效防范舆情发生,提供顺畅、安全、高效、优质服务。
6.需具备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7.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平台企业或组织参与线上活动的企业能按要求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有相应风险防控机制。
参与活动的平台须与主办方签订承诺函,明确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本次补贴发放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套取补贴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我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或移送执法机关处置。
二、主要任务
(一)开发资格校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和消费券信息,确保平台上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只补贴1件,补贴总额不超过8000元。
(二)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核对账单、建立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制定消费立减补贴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确保商品信息在实时交易时准确核验补贴和活动的有序推进。
(四)提升平台防控技术,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违规套现等不法行为,保障资金安全,确保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
(五)做好应急预案,保证人力投入,及时应对和解决咨询、客诉等各类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做到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立即报告并开展核查,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补贴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提升消费券活动参与度;动员平台商户推出配套优惠,放大活动效果。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要求提交全市补贴核销相关数据,包括消费补贴发放张数、金额、领券数、核销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本次任务全部完成后及时提交工作总结等。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9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将盖章的申报材料扫描件(申请书需每页盖章),以“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于2024年9月29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swj_liubin@fscom.foshan.gov.cn。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消费立减补贴发放等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消费立减补贴发放方案),需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3.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4.缴税证明;
5.资金结算能力证明(支付业务许可证或相关合作协议);
6.ICP许可证、EDI许可证;
7.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材料。
8.对照入选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我局组织相关评审工作,按规定程序确定入选平台企业。
五、特别说明
请报名企业做好现场评审会准备,重点围绕平台销售情况、风险防控、旧物回收渠道、消费者权益保障、平台运维保障、宣传服务等六个方面开展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企业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要求内容。
入选企业具体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内容,具体执行事宜由入选企业与我局另行商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
联系人:叶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84931,83351274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