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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利用外资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资金汇入交易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已经纳入商务部统计系统的外商投资项目。
二、资金申报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度南海区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日期
申请企业须于2024年10月29日17:00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企业逾期未网上填报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并于2024年11月5日17:00前经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具意见并签章后上报至我局。
佛山市南海经济促进局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谭梓坚;电话:8629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