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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重庆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6 浏览量:152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4-09-18/2014-10-17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重庆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两江新区创新发展部、高新区经发局、北部新区科技创新局、万盛经开区创新发展局、双桥经开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应认真学习和了解《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版)》的精神(http://www.cstc.gov.cn/View.aspx?id=12167),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八大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二)被评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产品(服务),可以不再经过专家评审程序,直接认定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三)被列入地方火炬计划项目、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产品(服务),在认定时享有优先权。

  (四)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知识产权明晰。

  (五)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技术含量高,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六)产品(服务)技术成熟,已有法定产品标准,通过省部级及以上产品鉴定(验收)或经省部级及以上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已投入小批试生产,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在50万元以上。

  对于特殊行业产品,药品应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医疗器械应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书;通讯设备及产品应有入网许可证;生物农药、新型肥料、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应有环保合格证明。

  (七)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企业,应为所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相应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场地、设备等条件,有质量保证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申请表的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二)必备附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产品(服务)鉴定(验收)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报告、反映产品(服务)市场销量的用户订单和销售合同,软件产品须提供软件产品确认测试报告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特殊行业产品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环保合格证明等。

  (三)其他附件:科技计划立项批文、查新报告、专利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三、申报流程

  (一)从本次申报起,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将通过"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大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见附件1),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

  (二)基本申报流程:企业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企业网上确定内容后提交--网上打印申报表--装订相关材料送区县(经开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区县(经开区)网上审核提交--市科委受理。

  网上申报时,除填报申报表外,涉及的必备附件和其他附件要在网上申报表中"上传附件"栏提交。申报纸质材料要按项目申报清单所列顺序装订完整,即申报表连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

  (三)各区县(经开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的组织单位,负责本辖区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申报审核及推荐工作,并提交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推荐项目清单(系统可打印,格式见附件2)。

  (四)请将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区县(经开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由组织单位统一报送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起始日为9月18日,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区县(经开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提交审核信息和纸质件受理截止日为10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请在"产品名称"栏中填上产品的相关规格和型号等,也可以在"产品主要规格、型号及技术标准"栏中填写,尽量做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与企业销售发票名称一致,以便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奖励"政策。从2015年起,市科委与市财政局协商决定,不再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与企业销售发票名称一致的企业进行重新鉴定。

  (二)申报材料宜简装,尽量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附件材料精简、有效。

  (三)一般事宜请申报企业先向各区县(经开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等组织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3)。

  联系人:

  市科委创新办:余林林 67511393

  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刘怡枚 67300549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朱绍华 67788354

  地址:市科委二楼(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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