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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通知
穗开知〔2019〕29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定于5月7日起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5月7日—5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含企业基本情况;
2.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
3.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4.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7.企业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合作合同(如有);
8.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它相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1.申请企业可访问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dd.gov.cn/hp/qzscqj/zwzt_list.shtml),阅读《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通知》并下载附件;
2.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表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无”;
3.申报书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至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并将全部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4.具体联系方式:
电话:020-28105461、28105462
邮箱:gddipa@126.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3楼311室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