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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19年黄埔区院士工作站专项配套资助(后补助)(美玉十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量:43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4-26/2019-05-24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19年黄埔区院士工作站专项配套资助(后补助)(美玉十条)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18〕122号)

 

  二、申请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

  (二)在穗开管办〔2017〕23号文生效期间(2017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16日),获得广东省科技厅院士工作站专项立项支持,省科技厅首笔补助资金到达企业账户且已通过验收的项目。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业务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对获得广东省科技厅院士工作站专项立项支持的单位,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可申请本区的配套资助,按广东省科技厅资助经费10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过部分不予配套。

  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者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胶装成册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配套申请审批表(后补助类)》(该申请表在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之后即可下载打印,不需要审核通过)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上级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项目立项合同书(如果是产学研合作类项目,需同时提供产学研合作申报协议;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上级有关部门的立项通知书或项目经费下达通知书和上级资金到达企业账上的入账凭证(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上级部门通过验收后下达的正式文件、验收报告/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登记证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或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获得上级批准立项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8、企业场地证明文件(自建厂房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租用场地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9、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全套验收申请资料(含上级合同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经费支出明细表等完整的一册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级合同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经费支出明细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0、其它。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申请兑现补差的项目,应提交已兑现的项目资金证明文件。(如企业本次申请市级创新基金立项的区配套资金,该项目同时获得了国家、省级创新基金立项,则需要提供国家、省级创新基金立项文件、上级合同书、上级资金到达企业账上的入账凭证、项目原始申报书等材料)。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办理拨款时单位名称与获得上级批准立项时及政策兑现申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2111941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周 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8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4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同时链接到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kjsb.honya.cn/注册并在线填报打印《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配套申请审批表(后补助类)》。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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