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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2019年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量:32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11/2019-10-1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2019年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1593号

 

各相关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推进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1383号)。经产业集群调研、产业联合体方案论证,现启动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2019年第一批,具体见附件1),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意义

  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是推进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构建新型供应链体系的重要路径,是工业互联网新动能在垂直行业领域落地推广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各试点集群产业联合体单位要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以垂直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为目标,聚焦做深做细行业领域和试点区域,创新团队工作机制,集聚产业共生体系,助推广东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重塑。各试点产业集群所在地市、县区(或镇街、产业园区等),要充分认识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梳理本地区优势集聚产业发展情况,积极对接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创新资源,主动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共同研究和推动数字经济新时代下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链协同提升。

 

  二、试点范围

  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按照“三年规划、阶段评价、绩效淘汰、滚动支持”原则组织实施,分阶段对试点情况予以评价、不断调整优化试点名单方案。2019年第一批第一阶段试点范围如下:

  (一)试点时间:试点时间限于2019年10月—2020年3月,第一阶段结束后将根据评价情况确定下一阶段试点安排。

  (二)试点领域:试点领域限于附件1所明确的垂直行业领域范围。试点集群产业联合体应进一步研究和聚焦细分领域场景,梳理共性、持续改善、快速迭代,打造面向垂直领域产业链整体升级的行业级解决方案。

  (三)试点区域:试点区域限于附件1所明确的县区(或镇街、产业园区)范围。产业联合体应集聚垂直领域产业链相关各方资源,高质量服务好起步区域的制造企业用户。第一阶段试点取得成效后再视情况拓展到产业链紧密相关的其他区域。

  (四)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限于附件1所明确的产业联合体组成单位。产业联合体应基于跨界互补、自主结合原则,秉承“产业共生”理念,根据产业集群试点需求情况不断优化完善联合体组成,尤其要汇聚垂直领域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相关主体,包括研发测试、工业设计、材料工艺、行业装备、产品制造、工业服务、仓储物流、金融创新、专业协会、专家智库、科研院所等产业生态。

 

  三、试点要求

  (一)建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组。建立省、市、县区(或镇街、产业园区)与试点集群产业联合体单位的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建立“一对一”的工作组,跟踪产业集群试点工作进展,做好试点协调服务,开展集群转型路径与政策措施优化研究。健全工作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科学有序、务实落地的推进。各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组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ronghefazhan@163.com)。

  (二)建立跟踪评价机制。以产业集群制造企业用户评价为主,结合工业互联网技术评价体系,每半年对试点集群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下一阶段试点工作安排、建立绩效淘汰与滚动支持制度。工作组每月组织沟通交流,每季度组织对产业集群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结合标杆和上云上平台项目验收等组织不定期的抽查调研,不断迭代优化产业集群试点方案。对阶段评价优秀的产业集群试点县区(或镇街、产业园区),给予“广东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区”称号,并适时发布经过市场验证的“垂直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集中力量大力推广。

  (三)培育刻画标杆案例。试点集群产业联合体要深入产业集群制造企业开展调研,精挑细选变革型制造企业家,共同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标杆案例。工作组组织智库专家对标杆案例进行评估,精准刻画标杆案例的场景画像,为产业集群内其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看得懂、可复制、见效快”的现实样本。

  (四)精心组织“工业互联网走进产业集群”活动。标杆案例树立后,产业联合体要进一步深入产业集群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摸查,适时策划、精准组织“工业互联网走进产业集群”活动,针对性的开展标杆案例现场参观、供需精准对接等活动。各试点集群所在地市、县区(或镇街、产业园区)以及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要积极参与、主动协调,做好政策宣贯、现场发券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上云上平台推广与项目实施。产业联合体应根据集群试点方案和目标导向,综合确定纳入产业集群试点推广的制造企业项目名单,精心完成项目实施,并不断总结梳理、迭代输出满足垂直领域细分场景共性需求的新应用服务产品目录。工作组组织智库专家对产业集群试点推广项目进行验收评估,进一步研究优化“上云上平台”和集群试点政策措施。

  (六)加大总结宣传力度。产业联合体要认真总结产业集群试点标杆案例,及时梳理产业集群试点推广项目情况和工作模式。工作组要及时挖掘典型案例,重点研究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链协同水平提升的路径,加大工作宣传;要按集群垂直领域方向组织梳理适用行业应用场景、基于工业互联网先进技术架构、整合产业链“软件、硬件”“人才、订单、资金”等资源的集成展示方案,提前筹备2020年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分行业精品活动,为打造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广交会”奠定基础,助推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向“垂直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打造培育纵深推进。

  附件:1.广东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2019年第一批)

  2.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组联系人信息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10日

  (联系人:高新国,联系电话:020-83134305)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1593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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