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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贵州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的引领作用,扩大我省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7﹞26号)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7〕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开展2018-2019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和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标准
1.《贵州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园)创建办法》(附件1)
2.《贵州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附件2)
(二)推荐数量
1.贵阳、铜仁:不超过5个基地(园区)、5个企业;
2.其他市(州)、贵安新区:不超过3个基地(园区)、3个企业。
(说明:1.已获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可申报;2.已获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和企业不再参评。)
二、工作安排
(一)评选流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确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推荐名单,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1月正式发布2018-2019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
1.商务主管部门:①推荐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文件;②本地电商示范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在技术应用、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做法、经验;促进电子商务基地和企业发展所开展的工作,包括出台的有关政策、开展的基础环境建设和宣传活动;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政策建议)。
2.示范基地:①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3);②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方案;③相关证明材料。
3.示范企业:①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5);②示范企业申报书;③相关证明材料。
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交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省商务厅。
三、工作要求
各地商务部门要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明确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资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闵源
电话:0851-88555456
传真:0851-88555413
贵州省商务厅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