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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5G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浏览量:31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2-23/2019-12-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5G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促进我市5G应用培育,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软函[2019]2001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重点支持5G+智能制造和5G+工业互联网方面的技术标准攻关、融合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技术和产品部署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支持5G+智慧农业、5G+4K/8K超高清视频、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5G+智能交通、5G+智慧政务、5G+智慧城市等成熟度较高的行业开展5G融合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境外的,需由项目实施地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真实性确认函。

  (二)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按照申报书(附件3)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扫描版要求彩色扫描,公章、签名清晰可见)至申报单位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已入库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无需再次提交材料,请2019年9月已提交相关材料的企业先自行去电省工信厅咨询确认,避免重复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并正式行文于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17时前将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我局(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处),电子版报送邮箱地址:wac@gz.gov.cn;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08房。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到我局官方网站(gxj.g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陈柔伊、杨逸,电话:83123967、83123940)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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