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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关于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8日
关于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坚决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特制定以下措施,请遵照执行。并鼓励各县市区和园区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采取各种务实管用、说到做到、高效得力的措施。
一、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复工企业口罩不够,由辖区政府千方百计筹措。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自行采购口罩等防护物资,由受益财政据实测算后适当予以补助。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扩产,企业资金短缺由财政给予补助。市自来水公司以成本价对市区企业提供消毒液,每天确保15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来水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二、帮助企业防控疫情。所有园区设立临时医疗点。园区管委会和卫生部门帮助大中型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备一名医务或疾控工作人员,专业指导服务复工复产企业的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确保生活必需品供给。支持我市食品、农副产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含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企业复工生产,对稳价保供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开展“农超企”对接,由辖区政府供应保障复工复产企业职工食堂所需米、肉、蛋、禽、蔬菜等生活必需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四、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迅速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平台(不搞线下大型招聘活动),多渠道帮助用工困难企业招聘新员工,并同步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新招用人员,由辖区政府从就业资金中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五、强化物流运输服务。协调解决企业设备、原辅料及运输等实际困难,协调调度物流企业,增强物流运输能力,全力确保企业生产物资及时运达和产品及时运出交付,确保进出口商品运输便捷畅通。市县财政部门及时兑现物流补贴,由“一年一兑现”调整为“一月一兑现”。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六、减免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标准厂房的企业(履约正常,目前处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未被起诉),免收2020年疫期内房租。对于拟新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标准厂房的企业,且承租期限1年以上的,予以减免2020年内3个月房租(续租不重复享受政策)。鼓励民营业主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同舟共济渡难关。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七、推行错峰复工复产和上下班。各工业园区对园区内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实行指导性安排,实行错峰。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职工通过信息化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对必须在企业内上班的职工,企业可安排员工采取倒班制或分批次上下班,没有通勤车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推迟1个小时。公交车运营企业针对复工复产企业上下班时间相应错峰安排车辆班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八、强化网上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先提供电子材料,实行承诺制,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项目,加强网上对接、洽谈力度,确保尽快签约。对已签约项目,全力做好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九、建立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各明确一个帮扶组或联络员。根据企业需求,通过蹲点或现代通讯手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辖区政府及时专题研究解决;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和服务,协同抓好安全生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