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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9部门携手出新政帮扶个体户

发表于:2020-03-25 关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萧县有关房屋业主已为222 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合计约150万元、淮北市已有个体工商户员工享受社保缴费减免政策、旌德县等地个体工商户申请计量检定得到费用减免……3 月24 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市场监管局等9 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目前已初显成效。

目前,我省共登记个体工商户360.9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9.5%,带动就业人口近千万,在繁荣市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 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的《若干措施》共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作为《若干措施》的牵头起草部门,为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提供了更大便利。该局推行线上线下并行服务,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有效释放经营场所资源,依法实施豁免登记。此外,对个体工商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到期事项予以延期办理,为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复工复产市场主体减免检验检测费用1162.4 万元。

记者了解到,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15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一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二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 年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若干措施》中还明确,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司机和道路货运驾驶员视同个体工商户享受相关金融优惠政策。

《若干措施》还明确规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对实现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50 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00 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

(来源: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