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开展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原《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中的“优秀站(基地)经费支持”不再执行。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此次申请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的单位,招收博士后的人数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招博士后人数为准。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