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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方便我市企业科学规划2107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请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4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高企认定申请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不间断申报、受理,定期审核推荐的方式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
5月22日17时是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企业必须在5月22日之前,尽可能提早按照粤科函高字〔2017〕450号的要求,完成所有网上填报工作并提交,并电话报请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和接受现场考察。
5月24-29日是企业按照市、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形式审查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到5月25日,企业仍未收到邮件或电话,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或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5月30日17时是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接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初稿)截止时间。请申报企业在5月30日17时前,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初稿)一式二份送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特殊情况的企业经市科技局或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于5月31日12时前,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初稿)一式二份(不需要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直接送市科技局供专家初审。
5月31日17时是县区现场考察截止时间。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到5月28日17时,企业仍未接到县区现场考察通知,请及时联系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6月6日12时是企业按照专家初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在6月5日上午9时前,企业仍未收到专家修改建议邮件或电话,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
6月6日12时是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请申报企业在6月6日12时前,将符合规范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特殊情况的企业经市科技局和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于6月7日12时前,一式二份直接送市科技局,并补送一份到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主管部门。
第二批
7月12日17时是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企业必须在7月12日之前,尽可能提早按照粤科函高字〔2017〕450号的要求,完成所有网上填报工作并提交,并电话报请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和接受现场考察。
7月14-19日是企业按照市、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形式审查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到7月16日仍未收到邮件或电话,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或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7月20日12时是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接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初稿)截止时间。请申报企业在7月20日12时前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初稿)一式二份送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特殊情况的企业经市科技局或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于7月21日12时前,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初稿)一式二份(不需要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直接送市科技局供专家初审。
7月20日17时是县区现场考察截止时间。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到7月18日17时,仍未接到县区现场考察通知,请及时联系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7月25日12时是企业按照专家初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在7月24日上午9时前,仍未收到专家修改建议邮件或电话,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
7月25日12时是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请申报企业在7月25日12时前将符合规范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主管部门,有特殊情况的企业经市科技局和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于7月26日12时前一式二份直接送市科技局,并补送一份到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惠城区科工信局科技管理股 张少斌:7809412
QQ:157779919
惠阳区科技局高新股 解 姝:3371088
QQ:24909348
博罗县科工信局科技股 邬贵贤:6622402
QQ:17873969
惠东县科技局知识产权股 陈浩文:8822217
QQ:395314352
龙门县科教局科技股 林伟东:7780557
QQ:634652599
仲恺科创局科技科 温剑飞:2609729
QQ:334906520
大亚湾科工贸局科技科 钟 超:5562312
QQ:181996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