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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5G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12号)及《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19〕5号)相关规定,积极推进5G与智能制造、健康医疗、数字文娱、城市管理、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促进5G技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融合发展,现开展2021年5G应用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加快推进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增强型基站、轻量化模组、新型终端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开展工业5G专网试点。加快能源、医疗、交通、制造、文旅等重点领域5G应用落地,遴选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库,支持在科学城、知识城、鱼珠片区、生物岛等重点区域开展应用落地推广,鼓励港澳企业积极参与我区5G应用示范建设。
方向一5G+智能制造。支持工业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支持基于5G的机器视觉检测、精准远程操控、现场辅助装配、智能理货物流、无人巡检安防等融合应用。鼓励企业开展制造业5G专网应用试点,推广以虚拟专网、混合专网为主的网络建设模式,鼓励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5G全连接工厂示范标杆。
方向二:5G+智慧城市。支持企业围绕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应急、城市更新等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充分融合5G与物联网、智能传感器等新型技术,开展5G+智能网联、智慧停车、智慧社区、智慧校园等重点领域的新型应用,培育形成一批5G在新型智慧城市领域内重点垂直行业的创新应用示范。
方向三:5G+医疗健康。支持企业开展5G智慧医疗应用建设,搭建5G智慧医疗示范网和医疗平台,鼓励5G在疫情预警、院前急救、远程诊疗、智能影像辅助诊断等方面的应用推广,推广远程体检、问诊、医疗辅助等服务,促进医疗资源共享。
方向四:5G+数字文娱。支持企业利用5G在电竞游戏、动漫影音、赛事活动、文化旅游、数字创意等领域的创新应用,融合人工智能、裸眼3D、VR/AR、4K/8K等新兴技术研发电竞衍生创新产品和开展游戏文娱应用场景建设。
方向五:5G+智慧能源。支持电网、石化、新能源企业加快基于5G的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利用5G促进能源生产智能化、设备智能化、控制智能化,打造一批5G+智能电网、5G无人机智能巡检检、远程运维指导等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示范样板。
方向六:5G+智慧农业。支持5G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广泛应用,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农情、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农业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农业电子商务等应用示范,加快推广一批数字农业农村技术模式和示范标杆。
其他方向:支持企业围绕其他重点特色领域,打造5G垂直行业的创新应用示范,实现5G赋能产业、行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经营运行良好,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技术、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具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
(三)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主体单位申报和实施项目1项,不得通过重新设立而重复申请应用奖励,也不得通过恶意分拆注册多家企业或机构而分别申请应用奖励。
(四)申报单位守法运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申报单位应按时上报要求材料。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在本区范围内。
(二)申报项目符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12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19〕5号)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技术具备先进性,具有一定的场景应用规模数量,5G应用示范效果明显,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建设目标,提出不少于3个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验收指标,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三)项目应具有成功的应用案例,建设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起到2021年9月30日止。
(四)鼓励区内港资、澳资企业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5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
(五)项目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建设周期内计划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项目投入费用包括与该5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相关的硬件投入、软件投入、网络投入、研发人员费用(其中,研发人员费用不高于项目总投资额的30%)等,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
(六)已获得政府补助的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七)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在本区级中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2021年5G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征集5G应用项目。
(二)项目评审
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2021年5G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验收与兑现
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未完成项目全部验收指标或实际投入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80%的项目均不予通过,通过验收的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政策兑现窗口提交兑现申请资料。
五、扶持标准
每年选定不超过15个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经费(以验收结果为准)的30%给予补贴,每个5G应用示范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
六、申报时间
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根据本指南的相关要求,在申报时间内准备并提交资料。请申报单位将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5份)和可编辑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材料如下: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报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2020年度公司审计报告;
4. 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
5.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项目申报书;
6. 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责任书);
7. 项目方案及情况;
8. 项目实施地点证明材料;
9. 项目计划总投资证明材料;
10. 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报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见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本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确定立项出库后,项目申报书是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八、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20-82110960,82053015 邮箱:5g@gdd.gov.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3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