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坪山区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17〕144号)的有关规定,我市正在开展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为做好坪山区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自行登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www.szsti.gov.cn)查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评价办法》的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及时上“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申请注册,我署将对企业注册信息及时审核;
二、请注册审核通过企业于3月31日前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完成企业自评。我署将及时对企业自评信息开展形式审查并配合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对审查通过企业进行公示和入库。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库可享受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相关科技政策,请各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钦钟,联系电话:0755-28339213。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