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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文化产业园区办公用房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量:26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5-11/2021-05-17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文化产业园区办公用房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加快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旅规字〔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文化产业园区办公用房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文化产业园区办公用房补贴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17:00。

  申请单位需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申请项目预审,并在预审通过后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申请单位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成功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企业或机构须取得与从事行业相关的许可资质,在本区辖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入驻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或区重点建设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租赁合同应在存续状态);并承诺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办公场所不对外转租、分租,不擅自改变办公场地用途。

  备注:文化产业园区办公用房补贴相关要求、材料准备要求等,详见《实施细则》及办事指南(见附件)。


  四、资助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按办公用房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如每月每平方米合同(经房管部门或出租屋管理部门备案)实际租金小于30元的,按每月每平方米合同实际租金予以补贴。

  (二)企业、机构在《办法》有效期内达到补贴条件的,即可享受本租金补贴,补贴期限3年,至《办法》有效期届满为止。原则上每次申请补贴时间为支付完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租金之后。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并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31704467 咨询微信:HPWC2019

  联系邮箱:zcfg@gd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3楼1301房

  (二)“政策兑现”窗口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