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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花都区关于组织开展花都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量:171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30/2021-07-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花都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 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 一 ) 在广州市花都区行政区域内注册 ,经我区推荐 ,通过2019—2020 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我区行政区域内,且按管理办法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政策。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请企业,由市、 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奖励,并对以下情况企业给予额外奖励:

  (一)纳入2020年度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可给予额外奖励 70 万元,共奖励 100 万元。对于是否在2020年度纳入规上企业,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二)对研发投入较大的非规模以上企业,可根据企业2019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 200 万元(含)到 1000 万元(不含)的,额外奖励 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 70 万元,共奖励 100 万元。对于2019年度研发费用是否符合相应奖励条件,以税务部门的数据为准。


  三、企业申报。

  企业须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 2021年 6 月30 日 9:00 起开放,2021年7月15日17:00完成网上申报,区科技主管部门2021年7月19日17:00 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申报系统为企业申请本专题资金开放,申请企业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企业信息的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逾期无法填报视为放弃奖励。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21年8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

  花都区纸质材料受理收集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7:30前(受理地址:花都区天贵路67号510室)。


  四、材料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书面材料要求

  1. 提交获得我区科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生成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书》(下载打印并签章)。

  2. 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 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请书后面。提交一式 2 份。

  3.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4. 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二)其他事项。

  1.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支持的企业,须按规定及时参加相关统计及高企运行情况登记,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和税务等部门对相关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

  2.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相关科技补助资格并向社会公开,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取消其 5 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将为涉及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中介服务机构通报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

  3.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络系统填报和申报材料提交,逾期未完成网络系统填报和申报材料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奖励,后续年度不再补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5日

  (联系方式:杨忠 36998932)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