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管理办法 疫情专题 佛山市高明区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延迟复工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及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佛山市高明区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延迟复工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及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的通知》(佛府办电〔2020〕10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明府办〔2020〕4号)精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延迟复工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及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