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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白云区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1-07-16 关注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白云区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科园管委会:

  现将《2021年度白云区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梳理符合条件企业,发动及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名额进行申报,并于8月17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政策法规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7室)。

  一、企业员工申请材料(需按企业类型排序,依次为培优龙头骨干企业、“上市挂牌”企业、总部企业、重点扶持“四上”企业、“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各镇街(民科园)推荐的高增长企业和重点扶持企业)。

  二、2021年度白云区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镇街审核汇总表(含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按企业类型排序)。

  特此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电话:80736072,80736020)


  2021年度白云区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优化白云区营商环境,营造亲商、安商、稳商的良好氛围,为区内重点企业提供优质的扶持服务措施,帮助重点企业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现结合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入户指标数量

  2021年白云区科工商信局计划安排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共755个。


  二、申报企业的范围

  (一)须在白云区注册登记纳税。

  (二)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认定为2020年白云区培优龙头骨干企业、“上市挂牌”企业、总部企业和重点扶持“四上”企业;

  2.2020年白云区全库纳税50万元(含)以上的“四上”企业(不包括一次性税源企业);

  3.2020年白云区全库纳税3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4.各镇街(民科园)推荐的高增长企业和重点扶持企业。


  三、指标申请原则

  根据2020年企业纳税贡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下列三类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不得重复叠加申报,指标名额从高不叠加。若企业申请数量超过计划指标数,则按照企业2020年税收贡献大小排序截取。“企业税收贡献(全库)”以区税务局提供的2020年税收数据为准,非企业申报数。

  (一)优先保障白云区培优龙头骨干企业、“上市挂牌”企业、总部企业和重点扶持“四上”企业入学指标奖励类政策兑现。各企业申请入户指标数量如下:

企业税收贡献(全库)

企业申请入户指标数(个)

重点扶持“四上”企业

总部企业

培优龙头骨干企业、“上市挂牌”企业

3亿元(含)以上

8

9

14

1亿元(含)至3亿元

7

8

12

5000万元(含)至1亿元

6

7

10

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5

6

8

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

4

5

6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3

4

5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2

2

2

100万元以下

1

1

1

  (二)2020年白云区全库纳税50万元(含)以上的“四上”企业(不包括一次性税源企业)。各企业申请入户指标数量如下:

企业税收贡献(全库)

企业申请入户指标数(个)

3亿元(含)以上

8

1亿元(含)至3亿元

7

5000万元(含)至1亿元

6

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5

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

4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3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2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

  (三)2020年白云区全库纳税3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各镇街(民科园)推荐的高增长企业和重点扶持企业(需企业所属镇街、民科园出具推荐函)。每家企业限申请入户指标数量1个。


  四、申报员工要求

  上述范围企业推荐的申报对象必须是在申报企业的员工,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下述条件:

  (一)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根据购买社保的个人身份决定,身份为工人的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47周岁;身份为干部的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

  (二)申报员工已在本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需要在本单位参保满一个月(含)以上;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2.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3.三级(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高中(含)以上学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出资比例超过10%(含)的企业股东;

  5.对确有特殊专长、能力或获得表彰、奖励的人才,但不符合上述序号1至序号4条件的特殊人员可放宽入户条件,但是须详细说明引进理由,由有关职能部门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一)企业资料(只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上传系统)。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2021年度白云区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申请人信息表(附件1-1);

  3.对外贸易企业有进出口退税,需出具相关退税证明。内容包括:一是纳税申报汇总表,二是进出口退税证明(附件1-2);

  4.若总部企业以分(子)公司名义申请指标,需出具总(母)公司和分(子)公司关系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一是总(母)公司和分(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是关系证明(附件1-3)。

  以上材料中序号1-2为申报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序号3-4为申报企业按企业实际需求提交。

  (二)申报员工材料。

  申报员工应先进行网上申报后再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1:1比例复印原件,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由各镇街(民科园)核对后退回本人。

  1.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提供纸质版原件,无须上传系统):申报员工在“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双面打印后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及申报员工签名盖手模确认。

  2.身份资料(提供纸质版复印件,须上传系统):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

  3.社保个人缴费证明(提供纸质版复印件,无须上传系统):

  (1)必须是申报单位所购买的社保,至少有一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记录;

  (2)申报期间,社保记录不能中断,核查时间截止为申报员工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复核手续,期间一旦核查到社保记录中断将立即取消资格;

  (3)社保记录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其余社保记录不采纳;当前月份打印的社会保险证明才有效;

  4.学历或资格证书材料(以下四选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须上传系统):

  (1)大专(含)以上学历:

  ①学历类型包含全日制、专升本、成人教育、自考、电大、网络教育;

  ②大专学历: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上或在本市参保不足6个月):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学位网上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

  ④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有学位证的需要提供,没有的可以不提供)、学位网上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有学位证的需要提供,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提供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所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或等级称号证书、网上查询证明。

  (3)白云区高层次人才(云聚英才卡)。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出资比例超过10%(含)的企业股东:提供高中(含)以上毕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

  5.落户地址材料(以下三选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须上传系统):

  (1)落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落户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镇街公共集体户的:提供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承诺书(附件1-4)。

  6.申报员工有家属随迁(提供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须上传系统):

  (1)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提供结婚证(离婚证、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子女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出生医学证明。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员工网上申报。

  方法1.电脑端申报。

  申报员工登录“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 (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 )注册“人才引进申办系统”,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上传系统的附件都必须上传原件,原件须彩色扫描或拍照生成图片(图片大小≤500KB),并相应命名好后上传,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账号。

  方法2.移动端申报。

  申报员工手机关注“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通”—“人才引进”,录入个人信息及上传申报材料。(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中规定的政策过渡期人员仍通过电脑端申报,不通过移动端申报)。

  (二)申报企业网上确认提交(此步骤待纸质材料通过后,由专人通知企业再提交至人社局审核)。

  申报企业开通“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法人单位权限(申报单位人事专员登录“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注册并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申报企业成功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权限后,申报企业人事专员(系统管理员)以法人单位账号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核查申报员工的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提交至人事户头“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注:申报企业需对申报员工所提交材料进行核查,确保申报员工系统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资料审核、审批。

  申报员工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经审核、审批程序,进入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自行打入户信息卡。

  (四)申报员工办理入户手续。

  申报员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前往入户地址所属区公安分局办理复核手续,所属白云区则前往白云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11号)办理复核(可关注“广州公安”微信进行网上预约办理)和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续申报员工到拟入户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七、时间安排

  (一)政策发布。

  利用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by.gov.cn/qkgsxj/index.shtml)、白云区“企业呼”等平台发布该项工作政策信息,同时发动各镇街(民科园)向本辖区企业进行广泛宣传。

  (二)申报阶段。

  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统一收集申报员工的资料并报送到属地镇街(民科园)的负责部门,申请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10日17:00(各镇街、民科园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三)资格审查。

  1.镇街(民科园)初审。各镇街(民科园)自受理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同时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企业及其申报员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于2021年8月17日17:00前将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工商信局(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交通大楼9楼907室)。

  2.部门复审。区科工商信局收到各镇街(民科园)报送资料起后组织专人对申报企业及其申报员工资料进行复审,而后将复审推荐的名单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公示。

  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五)入户阶段。

  区科工商信局将审核通过名单发函给各镇街(民科园),由各镇街(民科园)负责人员通知申报企业和申报员工到相关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八、注意事项

  2021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请工作,将采取“三个一次性”的方式办理,即:一次性公布政策规定,包括指标数、申报企业的范围和条件、申报员工的要求、时间安排和办理流程等;一次性受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接受申报企业的统一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一次性审查企业申报资格和申报员工的入户材料,两项工作同步进行。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各镇街(民科园)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申报企业的范围和条件、申请名额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如果企业不能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在申报时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排序以决定申报人员的前后顺序,如果企业推荐的申请对象因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或者递交的申报材料未通过审核被淘汰,则该入户指标名额自动作废,申报企业不得递补人选;

  (三)本次申报以申报企业为单位统一进行,不接受员工个人申请;

  (四)根据入户指标申请数量情况,区科工商信局可以对指标进行个别调整安排;

  (五)申报企业或申报员工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该申报企业5年内不得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业务,并作为不守诚信用人单位3年内不得参与先进性评比奖励,不得享受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六)申报员工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存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入户的,有关部门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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