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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2021年下半年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的通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私募股权融资奖励(金融10条))

发布时间:2021-08-13 浏览量:117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8-16/2021-08-20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1年下半年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区“金融10条”“民营18条”“绿色金融10条”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2021年下半年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权质押融资补贴(金融10条)。对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区内企业在股交中心进行股权质押融资,获得债务融资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融资金额2%的一次性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私募股权融资奖励(金融10条)。对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区内企业成功实现私募股权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私募股权融资期限需达到1年以上。实际募集资金以私募股权投融资协议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三)民营及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补贴(民营18条):对政策有效期内区内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范畴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按企业贷款成本(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只享受一笔贷款贴息(一个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同一个贷款合同如已享受区内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贴息。贷款贴息计算精确到千元(舍去千元位后的尾数)。

  民营及中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补贴时,应在贷款满一个完整年度(即12个月),并按期归还银行利息后6个月内申请前一年的贷款贴息;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应在贷款期满起6个月内申请贷款贴息。

  (四)绿色贷款贴息(绿色金融10条)。对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的企业和项目(需要通过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机构评估认证),按其实际发生贷款金额的1%(年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个绿色贷款合同申请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

  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的贷款项目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发放时间均应发生在本政策措施生效期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签订日期在2020年4月23日及之前的贷款合同均不符合政策,请勿进行申报);所有期限的贷款合同都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贷款金额以贷款合同所列明且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如贷款周期内企业提前还付部分本金,则实际贷款金额按剩余本金计算,贷款贴息按实际贷款金额的1%(年利率)计算;贷款贴息计算精确到千元(舍去千元位后的尾数);贷款贴息期至本政策措施失效日为止。

  (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贷款贴息(IAB专项政策)。对经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建设期间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1.5%(年利率)给予贴息;在政府引导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按实际发生贷款额的2%(年利率)给予贴息,补贴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

  (六)区块链企业贷款补贴(区块链10条政策)。对区块链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或融资担保的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的100%进行补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补贴期限3年。

  (七)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商业银行贷款贴息(青创10条政策)。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按照实际贷款发生额的1.5%(年利率)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

  (八)绿色贷款余额增量奖励(绿色金融10条)。自2021年起,每年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分档分段累加奖励,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最终扶持金额计算精确到万元(舍去万元位后的尾数)。其中,绿色贷款余额增量=年末绿色贷款余额-上年末绿色贷款余额。标准如下:

  1.绿色贷款余额增量1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2%给予奖励;

  2.绿色贷款余额增量1亿元以上5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1%给予奖励;

  3.绿色贷款余额增量5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05%给予奖励;

  4.绿色贷款余额增量10亿元以上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02%给予奖励。

  其中,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的企业和项目需要通过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机构评估认证。


  二、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点击右上角“指南库”,在搜索框内输入以下对应事项名称,业务主管部门为“金融局”,相关材料模板详见右侧“材料模板下载”。具体指引如下。


       三、办理时间

  1、申报辅导。

  (1)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咨询电话:82119645(上午:9:15-11:45、下午:2:15-5:45)。

  (2)申报企业也可加QQ群进行咨询,相关办事指南详见群文件,QQ群号:639151027;群名称:开发区贷款贴息申报3群。

  (3)请申报绿色贷款贴息(绿色金融10条)的企业注意:申报企业或项目需属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绿+”企业、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名单》;若不属于名单内,需申请绿色认证,可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咨询电话:82116381。

  2、材料申报。申报单位登陆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8月16日-8月20日申请事项预审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出申请。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至截止日当天17:00。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受理时间内通过预审,并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8月1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