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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2021-08-18 关注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省重点建设项目编报工作,落实好区领导对重点项目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上报,争取省、市在用地指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推动我区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二、项目主要类型

  (一)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以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对全省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公路、铁路、机场、港航、能源、水利、城建、环保等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重大产业项目。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重点,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绿色石化、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农林牧渔等产业项目建设。

  (三)重大民生工程。以提升民生保障供给质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民保障项目建设。


  三、编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一是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重大专项规划的项目。二是投资规模方面,铁路、能源、城市建设(城市供水除外)项目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公路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港航、水利、信息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环保工程、城市供水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创新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现代农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民生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三是申报项目必须为单个项目,不得打捆打包。四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除外)以及违法违规建设、业主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项目,不得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正式计划中所列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项目外,经原申报单位继续申报,原则上续列为2022年省重点项目,保持建设延续性。因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市场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原申报单位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提出项目退出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申请。

  (二)申报类型。申报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投产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四类。其中:投产项目是指预计2022年能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年内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经开工建设,2022年继续实施尚未能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已基本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计划在2022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预备项目是指建设方案已确定,2022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争取2022年底或2023年开工建设的项目。

  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按要求申报2022年正式项目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2)。申报正式项目计划,须对建设期内年度投资进行认真测算,与项目整体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年均投资强度相衔接,依据2022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年度计划投资。

  前期预备项目按要求申报2022年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3)。申报前期预备项目计划,须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提出2022年前期工作具体内容及完成时间。

  (三)资源要素条件。建设用地方面,杜绝重点项目新增违法用地,坚决消化存量、遏制增量。涉及违法用地的项目,应当按照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新增申报正式计划的项目,有关用地组卷报批资料应当已经报送至自然资源部门,严禁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开工建设。建设资金方面,政府投资项目应明确年度建设资金来源。在未取得省财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情况下,在申报项目时不得填报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投资。

  (四)申报方式。计划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进行网上申报,从系统生成申报表加盖公章,作为申报书面文件附件一并报送。项目相关信息同步通过系统录入,未录入项目不受理年度计划申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等。

  2.填写说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等情况,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项目资源要素请与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充分衔接,科学填写2022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用地用林需求;项目审批情况请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实际情况,填写审批机关和文号;项目列入规划情况填写项目所列入的最高级别的规划名称、及其在规划中的表现形式;(拟)开工时间具体到月份,且与建设起止年限一致。

  3.申报时间。为配合省、市发展改革委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编报工作,请项目单位务必于9月17日前在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完成系统填报并报送至账号“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办”。申报文件和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请务必于9月22日前报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文本请报送至fgjzdc@hp.gov.cn)。

  温馨提醒:有项目代码的项目业主可以直接使用帐户密码登录上述链接进行操作,未完成立项没有项目代码的项目业主先通过下面的链接(http://www.gdtz.gov.cn/)注册帐号获取代码后再完成上述操作。

  请各相关单位尽快通知、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汇总对口负责项目,并将汇总好的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2、3)于9月28日前OA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fgjzdc@hp.gov.cn。申报材料不齐或逾期报送原则上不再转报,并对无项目申报最终负责。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肖志锋、陈梓莹,联系电话:82052081、821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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