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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通知

发表于:2021-09-01 关注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1〕39号


各省科协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海智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优势和作用,深入推进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按照《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9—2023年)》、《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园区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领导重视,有专门工作机构和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建站的发展目标。

  申报建站的单位,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日常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引入和促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提出申请报告和填写申请表,并报送提交材料(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通知公告”栏下载 )。

  1.申请报告。提出申请并说明包括设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目的、优势、保障条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等内容;

  2.填写表格。填写附件《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申请表》;

  3.请省科协团体会员、地级以上市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推荐。省科协团体会员、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推荐的单位,需征求申请建站单位所属地市科协的意见。

  (二)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再进入后续现场评估和评审流程。

  (三)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通过现场评估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和省科协海智工作小组审批后,授予“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牌子。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请登录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http://www.nanyuehz.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程序:注册账号后登录→工作系统→项目申报→“2021年度新申报-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项目→进入申请→填写及提交申报信息)。

  (二)请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叁份盖章后邮寄至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六、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 系 人:汪佳丽 020-28328332

  邮 箱:26048763@qq.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楼310室(邮编:510040)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联 系 人:杨 芳 020-83563981

  (三)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支持:广东省电子学会

  联 系 人:温宇杰 020-87293673 15602286183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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