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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发表于:2021-09-01 关注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我局牵头起草,现将公众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1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2021年8月27日,举办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听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孵化器管理机构、知识产权行业协会代表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征求意见阶段,共收集和听取了15家单位的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议对标深圳等知识产权优势地区,提高中国专利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等部分条款资助额度;二是建议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增加孵化器提供公共服务的扶持项目类型,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补贴,吸引更多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三是建议放宽非正常专利申请、权属纠纷等部分不予资助的情形,避免误伤和恶意竞争。

  经论证,最终采纳结果如下:

  一是鉴于国家对于中国专利奖、商标奖等奖项只授予荣誉、不进行资金奖励,政策所规定的国家级100%配套是无法实现的,采纳相关意见,对于国家级专利奖、商标奖中省有关部门给予的相关资金奖励,本区可按国家级100%标准进行配套。

  二是经了解部分园区和在孵企业实际需求,将高价值专利培育、高价值专利挖掘与布局等企业需求较大的项目纳入孵化器提供公共服务的扶持类型,增加对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知识产权服务园区的补贴条款,以吸引更多优质服务机构落户,提高我区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三是鉴于当前国家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抢注等相关行为均为重点打击对象,不予采纳放宽不予资助情形的建议。若企业确实存在被恶意起诉或误伤等情况,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并协助企业向有关部门申述说明。

  特此说明。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