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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资金配套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量:14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09-01/2021-09-15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资金配套奖励的通知


区内相关工业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4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8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19〕3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0〕3号)等文件精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再启动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资金配套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及时间

  本次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先进制造业)”、“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先进制造业)——2019年修订版”及“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资金配套(后补助)(先进制造业10条2.0)”共3个事项(详见附件1),事项正式申报时间均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5日17:00。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但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未完成申请的企业,后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三、咨询方式

  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受理部门,即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政策申请业务事宜咨询业务主管部门,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方式详见各相关办事指南(附件2)。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