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1-09-02 关注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1〕40号


各省级学会、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省科协决定对已命名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开展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命名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条件建设

  1.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站单位对海智工作的重视情况,海智工作站工作思路、计划方案、工作管理制度及运行秩序情况等;

  2.条件保障情况,包括建站单位为引进海智专家及实施技术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地等保障情况。

  (二)绩效效益

  1.海智工作站引进实施合作项目情况,为当地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2.海智工作站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在区域企事业单位中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等;

  3.海智工作站及合作的海智专家或团队为当地企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取得的成效;

  4.海智工作站参与及承接省科协海智工作活动和任务的具体情况及成效。


  三、评估实施

  (一)对已命名的 “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进行通报;

  (二)评估采取“报送总结、听取汇报、现场评估、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站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工作站予以撤消。


  四、评估安排

  (一)省科协负责组织评估,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和有关省级学会认真组织,协助做好“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

  (三)报送材料

  1.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是建站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总结、推进工作站建设的思路、计划和发展情况及对接海外专家、项目情况等工作内容。建议2000字以内;

  2.填写表格。填写附件2《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

  3.提供《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内容相关佐证材料。

  (四)报送方式

  评估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

  1.申报单位请登录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http://www.nanyuehz.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程序:注册账号后登录→工作系统→项目申报→“2021年度已建站评估-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项目→进入申请→填写及提交申报信息);

  2.请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叁份盖章后邮寄至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五、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 系 人:汪佳丽 020-28328332

  邮 箱:26048763@qq.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310室(邮编:510040)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联 系 人:杨 芳 020-83563981

  (三)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支持:广东省电子学会

  联 系 人:温宇杰 020-87293673 15602286183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