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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量:19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03/2021-09-15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质量核心专利,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下称“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自2018年起至今在区内设立了三批共33家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依托审协广东中心优势资源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截至2020年底,审协广东中心共开展审查员入站服务约248人次,取得良好成效。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服务更多创新主体,持续强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现组织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旨在建立国家专利审查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创新主体的联系,将区内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发展需求与优质服务资源有效匹配,并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更好地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

  工作站由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选定依托单位,推动工作站建设,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技术交流、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活动。

  本次拟在全区设立10家工作站。


  二、工作职责

  经认定的工作站,具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开展技术知识交流,能提供专业技术讲解、生产线或研发实验室参观等内容;

  (二)组织审查员与工作站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交流,提升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实务能力;

  (三)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以及其它适合承担的工作。

  审查员入站活动的相关费用,由其所属派出单位承担。


  三、申报条件

  工作站应为区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含各类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工作条件:

  (一)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

  (三)有所在技术领域先进的技术或产品;

  (四)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

  (六)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的强烈需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级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定。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共同评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及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hglc@gdd.gov.cn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31日

  (联系人:张智禹、周正一,联系电话:82111940,28950117)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0-09-30 | 资助企业数:
关于公布第三批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