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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关于编报2022年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2021-09-15 关注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编报2022年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攻城拔寨”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发改函〔2021〕44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2022 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报要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1+1+9 ”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1+1+4”工作举措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重点建设项目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万亿制造”、“万亿国资”、“万亿固投”、“万亿商品”计划,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高地,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落到实处,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

  为提高编报效率,2022年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各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填报一次项目信息即可。原则上,省重点建设项目从市重点项目中筛选,市重点项目从区重点建设项目中筛选。


  二、编制要求

  (一)项目领域

  1.基础设施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两新一重”、轨道交通、市政路桥、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现代产业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3.社会民生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教育、医疗、文化、卫生、民政、居民保障领域项目,加快建设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美好生活城市典范的项目。

  4.生态环保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水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等生态环保类项目。

  5.城市更新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投资额较大、项目成熟度较好的旧村旧厂改造、老旧小区微改造、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业市场升级改造等“三旧”改造攻坚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是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和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二是项目总投资和建设规模不设硬性要求,从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性和投资拉动力等方面综合考虑。

  三是申报项目原则上必须为单个项目,不得捆绑打包。产业园区类项目要落实到每一个子项目。

  四是纯房地产项目原则上不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具体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攻城拔寨”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准。

  (三)内容要求

  1.申报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竣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项目。竣工项目是指预计2022年能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年内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经开工建设,2022年继续实施尚未能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已基本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各项开工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计划在2022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应列为新开工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建设方案已确定,2022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争取2022年底或2023年开工建设的项目。

  2.各主管部门应会同项目业主,根据实际建设进展、项目建设计划、建设期内年度投资强度等因素,科学确定2022年建设内容,准确测算年度计划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额是指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相匹配的实物工程量),切实做好项目计划中的计划投资额、节点计划等相关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计划科学合理。

  3.申报的项目应根据项目进展,确定合理的建设起止年限。其中,开工时间是指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手续(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并正式动工建设的时间;竣工时间是指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投入生产或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

  4.项目资源要素需求应与各相关部门充分衔接。其中,2022年财政资金需求和政府债券资金需求应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做好衔接;2022年用地用林需求应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衔接,杜绝重点项目新增违法用地;2022年社会化融资需求(银行信贷需求)应根据项目实际融资计划据实填写,以便后续统一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支持。

  (四)申报方式与材料

  1.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申报2022年市、区重点建设项目采用书面申报方式,各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业主单位,按要求填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同时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请在表格上填写“是”。

  注:已列入广州市2021年“攻城拔寨”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除已竣工或明确取消的项目外,原则上结转为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请在附件1.1(结转表)中补充2022年投资计划等信息。新增申报列入项目,请在附件1.2(新增表)中完成项目信息初始化信息填报。

  2.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列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请按照《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埔发改〔2021〕54号)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用地、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

  注:请各项目主管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于9月17日前在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完成系统填报并报送至账号“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办”。有项目代码的项目业主可以直接使用帐户密码登录上述链接进行操作,未完成立项没有项目代码的项目业主先通过下面的链接(http://www.gdtz.gov.cn/)注册帐号获取代码后再完成上述操作。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原则上,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定稿后不再增补,请各项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会同业主单位及时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区属国企汇总本单位项目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区国资局。各项目主管部门请于9月22日前将汇总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文件和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区发展改革局,于9月30日前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报送区发展改革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区发展改革局相关联系人的粤政易。

  广州市黄埔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肖志锋、陈梓莹,联系电话:82052081、821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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