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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2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此前,我厅已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1〕23号,附件1),共下达2800万元资金,支持19家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19家服务机构,为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2021年7月29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服务,国家级、省级均不含深圳企业);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名单见附件2),要实现点对点服务全覆盖。服务类型包括创新和技术、培训、管理咨询、数字化赋能等。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有关服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本地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服务对接,并确保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全部实现点对点服务。
三、请各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照服务机构简介(附件3)和服务产品目录(附件4),结合自身发展方向,选择适合的服务产品。
四、请各服务机构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上门对接,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身打造适合的服务方案,并对每家企业建立专门的服务过程档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杨楠;联系电话:020-8313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