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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表于:2021-09-29 关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56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1]223号),为加快我省工业大数据算法领域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遴选推荐优秀选手参加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见附件1)。本次大赛由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广东分院承办、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协办,易网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二、大赛内容

  根据223号文件要求,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20%,实际操作占80%,我省将选拔4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2队)参加全国的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决赛。具体赛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大赛安排

  (一)竞赛分组

  大赛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

  1.职工组(含教师):全省具有工业大数据算法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

  2.学生组:全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工业大数据算法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大赛方式及名额

  大赛为三人团体赛,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选手,首先参加理论考试,根据理论考试团队总成绩,初定选拔不超过40队参赛选手参加实际操作比赛,其中职工组(含教师)20队,学生组20队。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具备较高的工业大数据算法技术应用技能水平。

  3.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

  4.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

  5.本次大赛不接受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报名。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在职教师、在籍学生可通过其所在单位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报名(其中省属中职学校在属地报名,高等职业院校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每所学校最多可组织1队职工组(含教师)和1队学生组报名参赛,每家企业最多可组织1队职工组报名参赛。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将所在地区职工、教师、学生报名表(附件2、3)进行初步审核后汇总(附件4)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报名表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人:覃冰子、赵冠凯,联系方式:(020)83134292、18602033086,报名邮箱:gyhlw@gdei.gov.cn)。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五)时间和地点

  本次大赛举办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至28日,报到时间为10月25日,大赛举办地点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具体比赛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职工组(含教师)、学生组分别设一等奖2队、二等奖4队、三等奖6队,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一)对职工组(含教师)、学生组分别获得一等奖第一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队伍选手,按照理论(20%)、实操(80%)总成绩排名,从成绩最优的队伍中选定1名成绩靠前的选手(理论成绩较高者),可在次年度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所有参赛选手的有关奖励,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25号)规定的奖励政策执行,已获取荣誉称号的选手不再重复授予。

  (三)学生组获一等奖的队伍选手,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为所在地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总成绩获第一名的队伍选手,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为“省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

  (四)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专家、裁判统一颁发大赛聘用证书、裁判证书;对学生组一等奖获得者的1名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练”证书。

  (五)根据职工组(含教师)、学生组比赛总成绩选定优秀选手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主管部门、总工会和团市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保证本届大赛顺利进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1名大赛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并于10月10日前报至组委会办公室,发送至邮箱(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覃冰子、刘伊楠,联系方式:(020-83134292、13828434060),邮箱:gyhlw@gdei.gov.cn)

  (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选手可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大赛技术方案、理论竞赛样题、实际操作竞赛样题及相关要求(http://gdii.gd.gov.cn)。

  (三)大赛开幕式定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请参赛地市工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总工会和团市委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开幕式名单(附件5)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请参赛地市教育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报名参赛的职业院校,并将职业院校参加开幕式人员名单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四)请各参赛选手自行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比赛报到当天,请各参赛选手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办理报到手续。

  (五)本次大赛的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六)大赛严格执行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赛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予安排参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覃冰子,020-8313429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吴权,020-83185010;省教育厅,郑佳,020-37627439;省总工会,黄海鹏,020-83889480;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谭川,020-87195636)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