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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关于兑现现代航运服务业航运活动经费补贴的通知
(穗开临港通〔2021〕27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4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商务规字〔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我委启动2021年航运文化推广奖励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申请现代航运服务业航运活动经费补贴的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办方或者承办方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在本区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且有助于提升本区航运产业发展的各种航运会议、活动、论坛等;
3.参会方为各级交通运输、航运管理部门和现代航运服务业单位、企业或机构代表(需有知名航运服务业单位、企业或机构),需涵盖大部分珠三角城市或国内5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
4.参与嘉宾含有在国内航运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企业家;
5.有5家地市级以上知名媒体及航运专业类媒体参与传播。
(二)主办单位须在活动前(至少提前60天)将相关书面材料(含活动申请报告、预算、方案等)报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审核、批准。
(三)奖励标准。按活动实际支出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航运文化推广奖励由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申报,仅限一家企业或机构申报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当年仅限享受一次航运文化推广活动奖励,若活动有政府部门参与出资举办,实际活动经费需扣除政府部门支出部分。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并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2021年11月30日-12月3日),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梁桂敏 联系电话:824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