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选派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批)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选派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参与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论证,第二批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900名,组建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300个,“一对一”结对帮扶300个乡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派出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粤科农字〔2021〕151号)有关要求,组织选派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主动对接帮扶镇和驻镇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并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后续管理,包括签订合同书、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和验收结题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科技特派员真正下镇进村,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要扎根基层一线,结合乡镇科技需求,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成果转化、创业辅导、政策宣传、规划设计等“三农”科技服务,并纳入驻镇帮扶工作队统一管理,应全力配合完成驻镇帮扶工作队安排的科技帮扶任务,帮扶周期为3年(自2021年12月~2024年11月),3年内累计驻镇时间为1年以上。
三、各驻镇帮扶工作队要发挥好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将农村科技特派员纳入工作队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协调相关资源,创造良好的科技帮扶工作环境,保障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在驻镇帮扶期间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联系方式:
1.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刘蕾,020-87003504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农业农村科技处
张雄智,020-83163639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