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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年)》解读

发表于:2021-12-13 关注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正式发布,将打造“三中心一高地”


       10月14日,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详细描绘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十四五”时期,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全力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资本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


       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 以加速集聚创新资本、壮大金融组织体系为突破口,以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为着力点,以提升金融科技水平为支撑,努力把金融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为我区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带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为我国科创金融、可持续金融等特色金融创新发展做出示范贡献。


       发展目标

       遵循“增优势、强特色、补短板”发展思路,以资本市场为牵引,吸引创新资本集聚,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进而促进产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服务实体经济与培育壮大金融业相结合。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金融“三中心一高地”。

力争到2025年,全区金融业增加值达269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数量达到10家,风投机构900家,管理资金1500亿元,地方金融机构数量达到60家,上市企业数量累计达到100家。


       主要措施

       一是优化金融业空间布局,促进金融要素集聚发展。大力建设科学城金融核心功能区和科创金融集聚区,助力科学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智造中心;加快推进知识城中心城区金融板块规划建设、推动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片区)建设金融科技集聚区和贸易金融服务区、推动西区建设航运和物流金融服务区,加快建设形成三大各具特色的金融集聚区。

       二是壮大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扎实做好“金融10条”等金融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推动设立民营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粤开证券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区属国企围绕主业,做精做优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

       三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速创新资本形成和有效循环。拓宽风投机构空间载体,引进专注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投机构,鼓励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实施中小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针对性加强培育和辅导,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用好再融资奖励政策,支持上市企业通过再融资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做强做优。打造全国一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环境权益、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等各类新型要素交易市场。

       四是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服务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奖励补贴、投资引导等政策工具,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战略布局,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打造覆盖早期、初创期、成长期、并购投资等投资业务全链条的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固链、补链、强链。加大科技创新普惠金融支持,积极探索“科创金融+产业链金融”等科创金融服务新模式。

       五是积极发展可持续金融,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鼓励设立绿色支行、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等专营机构,优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金融中心,积极引进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完善“开绿融”绿色金融产融对接系统,提高产融对接效率。积极创新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宽绿色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绿色金融与责任投资、影响力投资、蓝色金融的融合创新和发展,为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支撑。

       六是加快发展跨境金融,推动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对接境外优质金融资源,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等境外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我区拓展业务;积极参与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本外币合一的账户、跨境理财通等政策试点,全面推进跨境投融资创新。与香港、澳门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接机制,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全面拓展与新加坡金融合作,支持区内企业赴新加坡上市、发行债券,探索深化与新加坡在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等领域合作。

       七是加快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湾区绿色化工数字交易园区。做好“金融科技10条”等金融政策兑现工作,支持持牌金融机构的重大金融科技项目、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我区,加快培育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加快发展数字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研发与应用,优化盈利模式、业务形态,实现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转型发展。探索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深化银税合作、融资对接、知识产权交易会等领域的应用。支持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与制造业、跨境电商等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金融科技领域供需对接,帮助金融科技企业拓展市场。

       八是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贴息、融资对接等工具,营造优质便利融资环境,化解中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优化完善金融服务超市,搭建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及融资对接平台,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作用,提升融资对接效率和精准性。及时解决高层次金融人才落户、医疗、社保、子女教育、证照办理、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营造优质的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有效衔接省、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培植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加强金融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九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做好“7+4”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妥善风险处置。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争取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产品、服务创新。稳步推进P2P网贷机构风险处置,严厉打击各类以伪创新、不当创新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