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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修改稿)》意见的公告

发表于:2022-01-19 关注 

  关于公开征求《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修改稿)》意见的公告


  2021年3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3月,为充分发挥若干措施对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推动作用,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修订了若干措施,删除了其中关于2021年的时间、任务描述等,具体扶持措施保持不变。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2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810室(邮编:518100,联系电话:278484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ajcjdl@baoan.gov.cn 政务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录宝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民互动”—“民意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修改稿)》意见的公告”页面填写并提交建议。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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