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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博士后创新中心名单及2016年区博士后创新中心获评单位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浏览量:162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公示原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博士后创新中心名单及2016年区博士后创新中心获评单位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科研型青年人才集聚,提升我区科研型企事业单位研发水平,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青年人才博士博士后培养资助办法的通知》(穗埔组通〔2020〕38号)等精神,我局于2021年11月开展了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博士后创新中心评定活动,并对2016年获评区博士后创新中心的单位开展考核评估,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区创新中心评定及考核评估结果通报

  经过单位申报、材料初审、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审定、名单公示,确定广州环亚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后)等10家单位为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博士后创新中心,详细名单见附件。

  经过单位提交考核评估材料、材料整理、专家委员会考核评估、实地调研核查设站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结果审定、名单公示,2016年获评区博士后创新中心的设站单位的考核评估结果详见附件。


  二、对各设站单位的要求

  (一)区博士后创新中心是引进培养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的平台,设站单位是引进、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责任主体,因此,获评区创新中心的各设站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制定本单位的博士后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博士后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设站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各级博士后相关政策,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提高自身的人才培养能力和科研创新水平。

  (三)区博士后创新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评估。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区博士后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工作,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博士后创新中心,择优推荐申报设立创新实践基地或工作站。对管理不规范、长期空站的博士后创新中心进行摘牌,取消其区博士后创新中心资格。

  各设站单位须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博士后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获评2021年度的区博士后创新中心的单位,其创新中心资格从2021年12月11日凌晨起算(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即2021年12月11日起,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设站单位可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青年人才博士博士后培养资助办法的通知》(穗埔组通〔2020〕38号)有关规定享受设站资助和在站资助。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经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821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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